只要肯探索,必有全部通达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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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执指能所二取之意思,人执指补特伽罗(我的另一种写法)执为实有的意思;分别俱生如师兄所言,即分别是“有量成立”(也就是在分别意识上成立),俱生是“实体所执”(这个词不知怎么写才能准确概括),也就是您所说的第七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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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是意识认识形成的结论,“有量成立”就是有名言结论,就是师兄所说的(也就是在分别意识上成立),这种结论是仅存在于意识的想像之中的。俱生执是“实体所执”,就是本身是依他起,缘起法,是没有意识分别参与的现量执着,所以没有意识想像的虚构成分,所以叫“实体所执”。


俱生执暂且不说,因为很难理解和如理言说法我执中之俱生执,只能推测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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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生执不必管它,因为它是由以前意识的分别我执(的种子)生起的果报(实际上也不可能直接管它),只要我们以佛法对治意识的分别我执,从而熏成的清净种子越来越多,俱生我执果报的生起自然就会越来越少以至断绝。


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是“谓执能取所取有量成立是实异体”?什么是“执增益自性差别遍计所执有量成立是有自相”?有何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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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我执中,分两个层次。一个是基础层次,是对凡夫所有分别的一种高度抽象概括的基本分别,就是能取与所取的分别,有量成立,就是由意识明确作出结论,执着说能取与所取,是真实存在的两个东西(异体)。这对儿对立概念,是凡夫一切分别的基础,凡夫一切分别,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出来的。
    另一个是上层建筑,也就是形成具体事物的概念,比如认为存在有能认识事物的人,也存在有被认识的客观物质世界,有能说的我,有所说的话,有能取的我,有所取的东西如杯子等,把能取所取具体到各个具体事物时,就是执着各个具体事物各有自性,对具体事物相貌、属性、特点、动作、作用等一切的描述,就是增益自性的差别,认为所有的事物这些自性和差别都有自己的体相,就是“执增益自性差别遍计所执有量成立是有自相”,这些全是遍计所执性,是在本无分别的世界本来面目上,由意识分别出来的增益出来的虚构想像。


本贴由大千于2001年10月29日07:07:29在〖慈氏学论坛〗发表.


原标题:【重新理解一遍,但仍有问题。】是1234322在2001年10月27日02:43:40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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