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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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许有声性是常,此应成因。
这是外人的问难。你陈那说不共因总是疑惑不定之因,可我倒觉得未必,假如说声生论对胜论师立量的时候,立“声常,所闻性故”,因为胜论师承认“声性”,所以双方要是都以声性为同品,这是同品有而异品无,那么“所闻性”不就成正因了吗?“声性”,在声论师的理论里,在我们听到的声音之外,还有“声性”,声音的本性。胜论师也承认“声性”,慧月在《胜宗十句义论》中说唯有声为空,空是胜论实句义中的一个,它是声的载体。胜论实句义中包括九个: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称九种实。《胜宗十句义论》是玄奘法师译,在《大正藏》中编号是№2138。
若于尔时无有显示所作性等是无常因,容有此义。然俱可得一义相违,不容有故,是犹豫因。又于此中现、教力胜,故应依此思求决定。
这是陈那论师的回答。“尔时”指声论师立论的时候,“无有”是胜论师没有,没有什么?没有“显示所作性等是无常因”,就是说,胜论师没有反驳。胜论师的反驳是“声无常,所作性故”。“容有此义”,允许你声论师立的“声常,所闻性故”成立。陈那论师的这个说法就很耐人寻味了,说声论师与胜论师论辩,声论师举出了“声常,所闻性故”,这个胜论派的代表却张口结舌,不能够举出“声无常,所作性故”来,这就说明这个胜论派的代表也是窝囊,他根本连自宗的理论也没有明白,就是说这个胜论派的代表不合格。这样的两个人论辩就象大人和小孩子打架一样,你大人虽然打赢了但面子也算丢足了。“然俱可得一义相违,不容有故”。“然”是转折,表示实际上不会这样的,只要是真正的胜论师,绝对不会出现你说的情况。“俱”,指在声论师立出“声常,所闻性故”的同时。“可得”可以得出、立出。“俱可得”就是指在声论师立量的同时胜论师也立量与之抗衡。“一”,一个,或者说是一个论式,或者说是同一个有法“声”;“义相违”,义就是观点,观点相违的论式。“一义相违”就是在同一个有法“声”上,立一个与“常”相抗衡的“无常”论式。“然俱可得一义相违”,就是在你声论师立出“声常,所闻性故”的同时,胜论师就可以立出一个与你声论师观点相违的论式“声无常,所作性故”。“不容有故”,不允许你声论师的论式成立,不然的话胜论师与声论师的论辩就没有意义了。“是犹豫因”,因为声论师立出的“声常,所闻性故”和胜论师所立的“声无常,所作性故”都符合因三相,所以就没有办法确定声到底是常还是无常。“又于此中现、教力胜,故应依此思求决定。”这是陈那论师在给判定胜负。“现”是现量,“教”是至教量、圣教量、圣言量。说胜负要依现量和圣言量来判定。在古因明时候,是说“如杀迟棋,后下为胜”,现在陈那论师不同意这种判法,说要判定胜负,只能依据现量和圣教量来判定,而不能依先后判定。在陈那论师的《门论》这句原文中,没有说到底是声论派胜还是胜论派胜,只说要拿现量和圣教量来判定,但在神泰的《述记》中说,胜论师(《述记》原文是卫世,卫世即胜论派)所立的“声无常”,第一、世间都可以知道声音有时有间断;第二、所作性可以作比量式,胜论师有现量、比量二者证明。声论师立“声常”没有现量证明,只有自己的一个比量论式证明。所以胜论师胜而声论输。神泰法师这么一说反而不妙了,给别人落下了口实,于是有人说,“若尔便决定,云何名不定?”这是窥基法师在《大疏》上记载的。《大疏》上说的,“此二俱不定摄,故不应分别前后、是非。”陈那论师本没错,只是后人的自作多情,陈那论师可没有说谁胜谁负,只是拿出了判定的标准而已,“故应依此思求决定”,就是说要依现量、圣言量为标准来思维判定。是不是神泰法师自作多情?也不见得是,到底这说法是从谁那儿来的,现在已无可考据。
摄上颂言
若法是不共 共决定相违
遍一切于彼 皆是疑因性

邪证法有法 自性或差别
此成相违因 若无所违害

观宗法审察 若所乐违害
成踌躇颠倒 异此无似因
这是三个颂子。是对似因的总结,不过没有包括不成因。第一个颂子应该这么读,“若法是不共、共、决定相违,遍一切,于彼皆是疑因性。”“法”是因法,“不共”是不共不定因,“共”是共不定因,包括九句因中的一、三、七、九句,“决定相违”是相违决定。总共有六种不定。“遍一切”是说这六种不定因所遍及的任何宗法。“于彼皆是疑因性”是说不管立什么法(宗上之法、即宗后陈),若用六不定因来成立,都是疑惑不定的似因。
第二个颂子是说相违因的。“邪证”,颠倒成立;“法、有法”就是组成宗的材料,法是宗后陈,有法是宗前陈。“自性”就是自相。追相和差别有三种意义的不同,一个是局通,一个是先后,一个是言许。现在是按言许说的,言就是用语言文字直接陈述出来,许就是意许,就是暗含的。所以这里的“自相”是用语言说出来的,“差别”是指虽然没有明白地用语言说出来,但是默许的。“此成相违因”,有法的自性与差别,法的自性与差别,两两配合就成了四种情况,与有法的自相相违,与有法的差别相违,与法的自相相违,与法的差别相违。这四种情况就是相违因。这个颂子就是说的这个。证明了相反的有法自相、有法差别、法自相、法差别的就是相违因。这个颂子的第四句是“若无所违害”,它是什么意思呢?神泰法师在《述记》中说这一句主要是说明相违因与宗九过中的五相违加以区别。神泰法师的意思是说,宗九过中的五相违,是直接违害宗的成立,而因的四种相违不妨碍宗的直接成立。所以这第四句“若无所违害”的“若”就是“此”,指四种相违因,“无所违害”是对于宗体无所违害。
第三个颂子还是说不定因和相违因。“观宗法审察”,“宗法”就是因法,观察立论者所立的因,对立论者所立的因进行审察。“若所乐违害”,“所乐”就是立论者所成立的宗,我们知道立宗要立不顾论宗,就是随自意;“违害”是因不能成立宗。“成踌躇、颠倒”,“踌躇”就是犹豫不定、不定因;“颠倒”是相违因。“异此无似因”,除了这就没有相似因了。因过中间还有四不成,这里没有说,为什么不说呢?因为这里主要是从同品定有性和异品遍无性来考察的,而四不成则是违背的遍是宗法性,所以这里没有说到。
如是已辨因及似因。
这就辨清了正因及似因。下边儿就开始说喻。




本贴由清风于2002年2月08日19:17:02在〖慈氏学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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