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公案古德留下几千个,到底今人古人何处不同,为何今人可能会成食尸鬼?这要先看看古德是如何创下公案的。 公案的多数格式是,一个大彻大悟的堂头和尚,是为佛法化身;一个或数个弟子,是为学人代表。和尚用些极混扰人的话引学人说话。如果学人心随话转,落到能所对立,或名相,或常断见上去了,一句话,露了马脚,则具大手眼的和尚会在电光石火这一瞬间一把揪住。不但揪住,还要向这错误再进逼一步,务使错误无所遁形,而使学人能就此认识此错。更高明的大师还能在同时"拨"学人一下,使学人有机会从心行上从此远离这错。所以公案之可贵,不在如何下一转语,而在认识和改正错用心。 公案如何正用呢?古德也给了很好的例子。古禅师用前人公案的方法是“提唱”,而不是讲解,或加转语。如何是提唱?禅师把前人公案拿来,添油加醋一番,继续逗引在场的学人露马脚。马脚一露,当然揪住校正如上所述。 这里的关键是学人犯错时要在电光石火那一瞬揪住并校正学人的错误心行。只稍一错过,“鹞子早过新罗国”,晚了,无效了。学人也要和盘托出,错不得一瞬。如果思维半天再说一句半句的,错了不用说,表面上不错的也都不是眼下心行,而是阴界捞得----想阴也----半文不值。 学人的错误是随时间地点人物不同而改变的,今人的错用心不可能与公案所表达的完全一样。把公案当教条真可叫作吃死人肉。 今天,能有如古代大手眼宗匠的地方(道场)很难得了。但公案也不是没用,能正用的话,利益大得很呢。正用的方式之一,就是把自身放进去摸拟公案,随时检点自己心行,一发现有错就校正。这当然不能象在大和尚面前那么有效,但还是相当有帮助的。 ------------------------------------------------------
原标题:【聽的藝術。(被挤到最后一页去了)】是大千在2002年6月02日21:45:26发表 本贴跟从标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