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的“不共”放在相对的发心上可能比二无我的说法更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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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我的说法大乘本身都不是共许,没必要高推这杆秤来“纲举目张”。南传的无我全摄而不分,是依义,要依语的话南传说“诸法无我”并明确表明五蕴法都不是非缘起的,南传不承认“法我自性”,何必要仿效北传再定义“法无我”?诸法的无常和缘生=“无法我”=“法无我”对吗?


本贴由1234于2001年4月29日11:07:26在乐趣园慈氏学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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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没有人法之分,要说法无我,就要明白法是什么?五蕴是有为法,涅磐是无为法。二无我的分法是错误的。】是观在2001年4月29日10:35:23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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