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对的,但逻辑上有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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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缘起法就是指所有法缘起故才称为缘起法,也就是说,我们说缘起法就是指一切法本身的性质为缘起,缘起法就是指一切法,而不是说离开一切法另外有一个缘起法。
本贴由
二愣子
于2001年4月30日12:16:07在
乐趣园
〖
慈氏学论坛
〗发表.
本贴内容不代表
乐趣园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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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就是说,我的说法你认为没错罗?我是初学,总不敢肯定自己观点。
】是明天就了尘在2001年4月29日22:07:22发表
本贴跟从标题:
缘起与缘起法本身是两个概念。
二愣子
12:16:40 4/30/01|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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