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究竟法有亲身体验的定语 ”
——有“亲身体验的”定语 的[有为究竟法] 也仍然不是[概念法]呀,不是[概念法]的[有为究竟法]怎么能组成 不是[有为究竟法]的[概念法]——[现象]呢(“诸究竟法...是组成种种错综复杂的现象的成份”)?很多水可以组成火吗?
“ 诸究竟法...是组成种种错综复杂的现象的成份
这句话是说,现象可以分析下去,比如“有情”,可以分析有五蕴,色蕴又可以分析为当下刹那刹那的色。”
——现象是[概念法](“种种现象...它们只是由心构想而成的产物”),怎么能从[概念法]中分析出不是[概念法]的[有为究竟法]——“刹那的色”呢?火可以分析出很多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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