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是直奔交流法义了。 您说:“究竟法的色,就是当下刹那生起消灭的色。”这是指极微吗? 这个刹那还不是“最小的刹那”吧?因为它还包含了“生起”和“消灭”两个过程:生起和消灭不应该是同时的吧?既然这个刹那有一个延续的长度,那它就应该可以再分成更小的时间单位,而如果真的可以把刹那分到没有延续长度的时候,那又不能叫做刹那了吧?因为没有延续长度,实际上就是零长度,就是空无所有了。那这个刹那究竟是有延续长度,还是没有延续长度呢? 凡夫有准确的现量,但凡夫不能觉知到极短存在时间的现量本身,所以是凡夫觉知到的所谓“现量”确实不够准确。前五识与第六识都是这样,只是内容不太一样。 另外,佛说的见缘起是指现量证见,所以佛说的就是缘起法甚深难见,而不是缘起的规律甚深难见,因为规律是抽象出来的概念,是比量认识里才有的东西。如果把比量认识也称为见的话,那凡夫是可以见缘起规律的,比如“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我们是可以认识到或说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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