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二法一存另一必亡,一有另一必无,则此二法就叫做任何一法都是独立存在的,而且只能独立存在,不能与另一法共存,这样的二法就只能说是“异”了。异是分开之义。不异,即不能分开、相互依存之义。 而且师兄的说法也不符合事实。 一、凡夫见诸行相时,胜义谛相也是存在的,如果此时胜义谛相必亡、必无,凡夫就不能修习除遣诸行相了。因为此时没有胜义谛相,只有诸行相存在,请问诸行相自己就会除遣自己?胜义谛相根本不存在,怎么还谈得上它与诸行相有关系?胜义谛相还怎么可能对诸行相有任何影响?这也正是《解深密经》说的意思:如果胜义谛相与诸行相根本就是两回事的话,已见谛者应该不能除遣诸行相(从而获得解脱)。 二、但实际上已见谛者能够除遣诸行相,就证明二者是有密切的直接关系的,即:修习胜义谛者之所以能够除遣诸行相,正是因为诸行相中包含着胜义谛相的真理,修习者通过渐渐除遣我执法执,才能够最终达到彻底除遣诸行相从而见谛的目的。 所以说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不异,就是说这二者是不可以分开的,离开除遣诸行相这回事,就没有能见胜义谛相这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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