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在现行前当然是自体变异刹那生灭的,否则不成了常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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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 海南鸡蛋

 

     种子六义中第一义:刹那灭。种子肯定是刹那生灭的,不仅仅在现行的那个刹那,在长时不现行的潜藏时间里,它也是刹那生灭的,这就是刹那灭的意思。否则的话,我们就得把种子定义为常法了,这显然是错误的。

    六义中的第二义“果惧有”,主要是为了说明在种子生现行的那个刹那,种子和现行果是同时存在的,这个定义否定了因灭果生的观点。

    那么,刹那灭是讲了种子在现行之前的存在状态,或者说存在本质。在佛法里,一切的有为法都是刹那生灭的,种子也不例外。而果俱有呢,其实是讲了种子之所以叫做的种子的原因。我们知道,种子的名称很多,事物的名称,都是从不同的对应关系而来的。比如在强调现行熏种子的时候,我们是把种子叫做“习气”;在种子生现行的时候,我们把种子叫做“种子”;种子自己生自己相续的时候,这个时候,其实是不能叫做种子的,应该叫做“种类”(见述记)。种子的三个不同名称,其实是阐述了种子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关系中的不同性质。

     这样说应该就清晰很多了。果俱有这个定义,其实是在强调种子生现行时种子和现行的关系,他们俩必须是同时、同处(俱现和合)的。并非是种子灭掉然后现行生起,它们是同时的。此时解释的重点就是“种子”这个含义本身。而“刹那灭”这个定义,虽然种子生现行时它也是刹那灭的,但这里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可以把这个定义归类到“种子生种子”的情况下,其实这个时候与种子生现行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严格的说此时都不能叫做种子,而应叫做种类。为什么?因为种子必须是与现行果同时同处存在的,此时现行果没有发生,只能叫它种类。

      种子生种子与种子生现行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因灭果生的,后者是因果同时的,它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因生果的方式。其实因果(亲因与自果)的方式大致就三种而已:1 种子生现行。2 现行熏种子。3 种子生种子。

     不知道我这样讲的够清楚吗?



本贴于2009-12-06 23:04:58在 乐趣 哲学宗教慈氏学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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