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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俱有只是指,在种子生现行的那一刹那,种子与现行同时存在,不指未现行的种子,严格地说,未现行的种子还不能叫做种子。
下面是《成唯识论》原文:
二果俱有,谓与所生现行果法,俱现和合,方成种子。此遮前后及定相离。现种异类,互不相违,一身俱时,有能生用;非如种子,自类相生,前后相违,必不俱有。虽因与果,有俱不俱,而现在时,可有因用。未生已灭,无自体故。依生现果,立种子名,不依引生自类名种,故但应说与果俱有。
林国良教授《成唯识论直解》中的白话翻译:
二是与果共存,即与由其所生的、作为果的现行事物,都是当下和合的,〔这样的存在物〕才成为种子。这否定了种子与果前后出现以及必定分离的观点。现行〔活动的事物〕与种子虽非同类,但并非互不相容,可以同时存在于一身,有相互相生的作用;不象种子与种子自类相生时,前种与后种互不相容,必定不能同时共存。虽然因与果的关系,有〔种子与现行的〕同时共存和〔种子与种子的〕不能同时共存两种关系,但要现在可有因的作用的,〔才称作种子。〕而还没生起的和已经消失的种子,〔现时〕都没有自己的主体,〔现时没有因的作用,不能称为种子,只能称种类。〕依据能生现行果的因,建立种子的名称;而不是依据能引生同类的因,称为种子,所以只应说种子与果同时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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