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夫所见闻觉知的色、声、香、味、触是前五识和 “意识”合作遍计(或分别)出来的“遍计所执”,只有在我们面前显现的虚妄假相,没有丝毫的实际存在。在新义中有根身和器界是阿赖耶识相分的理解,我认为这显然是方便说法,在了义说中则应严格遵循唯识无境的基本原则,即:说唯有识,主要就是为了根本排除任何色法存在的可能。
首先看《唯识三十颂》原文:
玄 奘由梵译汉:不可知执受 处了
霍韬晦由梵译汉:彼有不可知 执受、处表别。
韩镜清由藏译汉:此者执受等处所 等能了别不显了。
我也由藏试译一下:彼对执受和处所 之能了别不可知。
这句颂的意思是说:阿赖耶识有两种了别:对执受和处所的了别,这种了别非常深细,这是一种不可知的极特殊境界。
十大论师对《唯识三十颂》的解释,现在只有古义论师安慧释完整保存下来了,其中就说(我从藏文的试译):“阿赖耶识生起两种(了别):内执受的了别,和不能明确断定(阿赖耶识)外行相的器(世间)的了别。”
阿赖耶识有两种了别,它了别的境界可能存在(如种子),也可能不存在(如根身器界,就像前六识了别的境界色声香味触法一样:只有能了别的识,而无所了别的境),这要根据唯识的道理具体分析。
该贴于2009-09-24 08:22:42被大 千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