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能被说为互斥的是这样两件事:1、见胜义谛相 ;2、未除遣诸行相(光明师兄称之为具诸行相)。
也就是说,修行者见胜义谛相时必须已除遣诸行相,若未除遣诸行相则不能见胜义谛相。
但是这里的除遣诸行相包含了很多层意思,是指修行者已经达到了见胜义谛相的水平,至少是想见就见,暂时断掉诸行相不算。这里其实包含了四件事,A、见胜义谛相 B、未除遣诸行相 C、胜义谛相本身 D、诸行相本身。光明师兄的逻辑是:若A、B不能共存,则推出C、D关系密切,不可分割,可以说不异。这样解释是正确的,我和大千师兄完全赞同。
只是光明师兄在讨论过程中有时表达的比较混乱,非常容易让人误解,再加上某某师兄的语言误导(难道C与D互相排斥?),就导致了一场争论。比如光明师兄的这段发言,1、“若二法一存另一必亡,一有另一必无,则此二法就不能说是“异”(因为二法若“异”,则一存另一未必要亡,一有另一未必要无)”在这里您就把A、B、C、D混在一起了。
该贴于2010-02-09 12:38:54被vava9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