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难停。∶)
[慈氏学论坛] [回复] [引用回复] [表格型] [跟帖] [关闭] [浏览0次]

用户名: 大 千

【光明照大千】
》问题是,经文中论证“不异”,用的明明是“已见谛者”边的事,您扯到“未见谛者”边去干嘛?那边再怎么“不异”,与这边何干?
【大 千】
用“已见谛者与诸行相”(“已见谛者”边的事)是互斥关系,来证明“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不是互斥关系,就等于“已见谛者与诸行相”的互斥关系,就是“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不是互斥关系吗?这是两回事还是一回事?说您把“已见谛者”与“诸行相”的关系(他误认为也是不异的关系)直接就当成了“胜义谛相”与诸行相的关系,您还不承认?

【光明照大千】
1.若 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 (假设)
2.则 已見諦者於諸行相應不除遣 (推论)
3.但 今時非見諦者於諸行相不能除遣,然能除遣 (矛盾)
4.故 假设错误,即 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相不應道理 (结论)

这里比较关键的一步是从1推出2,如果能够理解互斥关系也是一种“不异”,则很容易理解这一步内在的逻辑,但这里提到“互斥关系”仅是为了帮助理解,没人说“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互斥”,由1到2,实际上是在说: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是“异”,则“见谛”与“具诸行相”的互斥关系就不能成立。但实际上是成立的,推出矛盾,因此假设错误,也即“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非一向异”。
【大 千】
您还是只重复了由“见谛”与“具诸行相”互斥,可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不异”的论据与论点的关系,并没有说出其间的推理过程:为什么由“见谛”与“具诸行相”互斥,就可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不异”?



本贴于2010-02-09 15:08:31在 乐趣 哲学宗教慈氏学论坛发表.
[编辑] [删除] [查看ip] [加入黑名单] [推荐到首页]

 
加入我的乐趣收藏夹 乐趣举报信息留言
[发表新帖] [回复该帖] [引用回复] [表格型] [关闭]


快速回复:
主题
内容
图片链接
选项显示签名
        

郑 重 声 明
1. 任何言论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与乐趣无关;
2. 禁止发表反动、色情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信息;
3. 禁止利用本论坛进行赌博、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
4. 禁止发表恶意攻击他人的言论;
5. 任何转载或转贴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
6. 禁止发表任何涉及政治、军事、外交等内容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