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结论大家都同意: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非一向異。
千兄有一个论证,成立与否且置不论。但至少,解深密经论证这一点不是这个路数,那里的证明就是如下的一个简单的反证法:
1.若 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 (假设)
2.则 已見諦者於諸行相應不除遣 (推论)
3.但 今時非見諦者於諸行相不能除遣,然能除遣 (矛盾)
4.故 假设错误,即 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相不應道理 (结论)
这里比较关键的一步是从1推出2,如果能够理解互斥关系也是一种“不异”,则很容易理解这一步内在的逻辑,但这里提到“互斥关系”仅是为了帮助理解,没人说“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互斥”,由1到2,实际上是在说: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是“异”,则“见谛”与“具诸行相”的互斥关系就不能成立。但实际上是成立的,推出矛盾,因此假设错误,也即“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非一向异”。
看看这样是不是清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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