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就是我们自身的体现,所以因果本身只是个名词,那因果就不是有的或没有的,这样一来,因为是自身的体现,所以第一个因就是当下的那个体现,所以因果是否存在就谈不上,不能说因果不存在,但也说不上存在有一个因果,只因为我们的行为发生作用后,将那个作用起一个因果的名字,那试论因果存在的理由也就是试论世界存在的理由,而因果如果是相对我们才存在,那世界就只是相对我们才存在,那世界存在的理由就是因为我们存在
猜测性的答案,呵呵
再接着猜测,可能因为这样,在论证因果的时候大多以事情本身来说,而十善业的因果律……,说起来,为什么辩证法的规律在我们的眼中会存在呢?可能这个正是我们迷惑的原因,那行善生天,造恶堕落,这些规律性的东西也许也是迷惑我们的东西,我们的眼光能接受这些东西,思维能产生这些概念,我们的迷是在哪里,从哪里来的,这一点还是没想通,即使当下一念的迷惑为第一无明,但其起处,还是看不大清楚
觉后与迷惑时有什么区别?如果有区别那就是凡圣不等,如果没区别就是修证无用,或许有说觉后看迷如同觉悟,迷时看觉如同迷惑,在这两个存在里,究竟谁才是标准呢?如果有两个标准,分别一出,尊卑就出来了,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如何融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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