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识兼请教

[ 回复本贴 ] [ 跟从标题 ] [ 关闭本窗口 ] [ 手机短信 ]
本贴内容为灌水闲聊,无版权和声明,内容观点不代表乐趣园立场。

心不相应法:
1,不是单独呈现,而是与其他配合的;
2,是在心法心所法色法之上的增益;
3,这种增益是由于心,心所及色所形成的法的分类(分位),分别妄计而生;
4,不论心色法之间的相应不相应,而是这种分位本身造成的这个假法,并且这里面遍计所执性起了根本功劳;说到这里,干脆再乱猜一通,供批评:无为法对应圆成,不相应对应遍计,剩下的对应依他;嘻嘻,俺怕是要挨棒子了。




本贴由常如于2002年4月10日15:41:54在乐趣园慈氏学论坛〗发表.

欢迎在netsh.com建立自己的乐趣俱乐部

原标题:【师兄的比喻非常恰当,重点抓得也很准确。】是大千在2002年4月10日11:46:48发表
本贴跟从标题:
[ 回复本贴 ] [ 跟从标题 ] [ 关闭本窗口 ] [ 手机短信 ] [浏览次]

选择类别: 
朋友Email:
您的Email: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