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是从错误观念说到正确观念上去,或说是解释错误观念以归结为正确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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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过程中必须要先叙述、使用错误观念,但关键是论证方向和最后得出什么结论。讲唯识的目的就是为了否定外境(客观存在的物质),所以首先必须提出表示物质的现象,然后才能否定它们,提到这些现象或词汇,并不表示承认它们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提出它们,正是为了否定它们。
本贴由
大千
于2002年7月08日10:38:01在
乐趣园
〖
慈氏学论坛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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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视网膜收集到的是光线”“转换成视神经信号传输给大脑之后”
】是hu-ou在2002年7月08日10:01:02发表
本贴跟从标题:
理解了。另外的问题:凡圣不通?
hu-ou
11:12:26 7/08/02
(153)
请千兄指正:能所双亡是无为法,能所双立是有为法。
常如
14:24:18 7/08/02
(42)
对,有为法与无为法,是法与其性质(法性)的关系,是事与理的关系。
大千
15:33:57 7/08/02
(808)
精彩!
hu-ou
18:53:48 7/08/02
(28)
再说关于无为法。
常如
17:05:59 7/08/02
(272)
凡圣之无为法没有差别,假立六名是描述角度不同,无为法就是法性,不可思议
大千
17:56:26 7/08/02
(无内容)
千兄言之有理。“事理”两字很妙。
常如
16:51:13 7/08/02
(4)
圣者的妙观察智就是由凡夫的意识转染成净而得的。请参考与duoke兄的讨论。
大千
11:39:31 7/08/02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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