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释迦所说的「一切法」并不是我们所认为的没有际限的万事万物。在《杂阿含经》里释迦指出「一切法」只包括十二入处。也就是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这十二种名目。换句话说,只有能被我们的六种感官经验充分掌握及认知到的东西才是「法」的范围。释迦佛说: “我所说的一切是指十二入处,包括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这十二种名目,叫做一切,假若还有人说:『这不是一切,沙门瞿昙所说的一切是不足的,我现在将舍弃他这种说法,另外建立不同的一切』的话,他也许只是那么说,但问他什么叫做一切,他也不知道,却只能更加加深他自己的疑惑,于解脱无有意义。 ” 我们今天的争论似乎佛陀早已预见了呢,不是吗?
原标题:【至今为说明南传也讲法无我贴上来的资料,全都是明确讲人无我的就是根据。连法我的定义都找不到,何谈其无?】是大千在2001年4月29日10:23:44发表 本贴跟从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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